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平县人社工时许决字〔2026〕02号

审批
湖南-岳阳-平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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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决定书 平县人社工时许决字〔2026〕02号
2026-05-13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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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

平县人社工时许决字〔2026〕02号

****公司名称):****公司

地址(住址):**省**市**县伍市**江高新技术产业园迎宾路与兴东路交汇处东南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26******7J15

法定代表人:罗*齐

你单位以****机关提出的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法定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0号)等。

许可范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生产总经理1人、厂长助理1人、部门经理12人,共计14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许可期限:1年(2026年5月15日-2027年5月14日)。

审批意见:

1、经审查,同意你单位提出的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申请,请及时向全体职工公示。

2、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关于加班工资支付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按300%支付工资报酬。

3、请你单位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4、本行政许可决****工会、由工会对特殊工时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5、请你单位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抄送辖****保障部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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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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