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4002/2026-00163 | 发文时间 | 2026-05-21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县2026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草原局:
你单位《关于**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县2026年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同林草发〔2026〕98号,项目代码****)收悉,我局委托相关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咨询意见,经研究,现就**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县2026年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高项目区域森林覆盖率,巩固“三北”工程防沙治沙成果,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同意你单位建设**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县2026年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总面积2000亩,包括柠条补植、黄刺玫补植、灌水及日常管护等综合措施。
(一)黄刺玫补植+日常管护
实施面积1314.8亩,对项区内现有的黄刺玫区域进行补植黄刺玫、灌水,并进行日常管护措施。
(二)柠条补植+日常管护
实施面积150.8亩,对项目区内现有柠条、紫穗槐区域进行补植柠条、灌水,并进行日常管护。
(三)黄刺玫抚育管护
实施面积246.9亩,对项目区内有的黄刺玫保存率较高区域进行抚育管护。
(四)柠条、紫穗槐抚育管护
实施面积287.5亩,对项区内现有柠条、紫穗槐保存率较高区域进行抚育管护。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下**镇。
四、建设期限:2026年5月—2026年12月。
五、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0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5.7万元,其他费用5.3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央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
六、招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本项目中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的勘察、设计、土建、监理及主要的设施设备全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投标事宜;低于上述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土建、监理及主要的设施设备,不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由你单位按照内控及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招标方式。你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严禁化整为零、拆分标段规避招标,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
七、相关要求
(一)你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以满足功能使用为导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控制好建设规模,杜绝铺张浪费,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资金来源确保落实到位,资金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施工合同,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二)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标准规范或改变设计方案,要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三)要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减少变更,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要报请我局组织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
****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六)批复依据:《关于**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县2026年项目配套资金的承诺函》、《项目真实性承诺函》、《**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2026-2028年)实施方案》、《**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县2026年项目初步设计的咨询审查意见》(中晏建设咨发〔2026〕TX-0025号)。
该项目可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要求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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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