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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函
感谢贵司对我司工作的大力支持,现我司对锂电池黑磷基负极中试装置关键技术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部分内容作出澄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二)价格清单及说明”中的标书代写“表3 报价清单”要求“根据以下招标文件附录文件以GBQ形式进行报价。”现澄清为:“表3 报价清单”要求“根据以下招标文件附录文件进行报价,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附于此处。”。
2、本次澄清说明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09时00分不变。标书代写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澄清说明内容属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原内容有冲突,以此澄清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