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院骨动力系统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
三、采购人地址:**市**县环峰镇仙踪路和长山路交叉口;
四、采购人联系人:朱世宝;
五、采购人联系电话:139****9858;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县环峰镇鸡爪巷5幢;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翟攀攀;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3****6980;
十、采购内容:****医院骨动力系统配套耗材采购;
十一、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院骨动力系统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十二、采购预算金额:212281.60元/年;
十三、履约期限:三年
十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医院骨动力系统配套耗材使用需求,现需采购一批专用配套耗材。采购人现有骨动力系统品牌为“**鸿鹄高翔小旋风”(型号:HD-II),由于设备与耗材的机械接口、电子识别协议、动力控制逻辑均为原厂专有设计,非原厂耗材无法实现兼容适配,存在手术安全隐患。为保障采购耗材能够满足现有骨动力系统的使用需求,故本次耗材采购由**鸿鹄****公司****医院院内小旋风牌骨动力系统配套耗材供应及售后服务的唯一授权经销商****负责提供。采购人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专家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出具了论证意见。
十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十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井岗镇**路588号天睿大厦506室
十七、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为满足现有设备(**鸿鹄高翔小旋风骨动力系统)耗材使用需求,需采购**鸿鹄****公司生产的配套耗材,具有唯一性;
4.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条件。
十八、公示期限: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