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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乡村公寓3.2.2期23#、24#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省****公司提出的位于高塘岭街道雷锋大道与望府东路交叉口东侧的**●湘雅**乡村公寓3.2.2期23#、24#单体图纸变更的申请。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一、主要变更内容:北侧临厨房卧室修改为阳台和设备平台。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对比情况:
| 栋号 | 层数 | 高度(米) | 基底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 |||||
| 原工程许可 | 拟变更 | 原工程许可 | 拟变更 | 原工程许可 | 拟变更 | 原工程许可 | 拟变更 | 原工程许可 | 拟变更 | |
| 23# | 9层 | 9层 | 26.4 | 26.4 | 767.59 | 750.79 | 6218.65 | 5708.24 | 6164.57 | 5654.16 |
| 24# | 9层 | 9层 | 26.4 | 26.4 | 767.59 | 750.79 | 6218.65 | 5708.24 | 6164.57 | 5654.16 |
修改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符合已审批总平面图。
附图名称:变更前后单体图
图纸数量:5张
本公示期限从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9日(7个工作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意见、申辩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到项目售楼部、****中心****超市321办公室领取《征求意见表》填写并投入意见箱内进行现场反馈或者网络反馈(地址:****政府门户网站);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或者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公示事项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公示之日至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规划听证或座谈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1—****5793(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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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