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5〕519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度
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5年度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泰政发〔2025〕10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区天目山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2442公顷(耕地0.10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44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2442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