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M〔2026〕4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 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6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泰姜政发〔2026〕28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位于白米镇**村、大伦镇**村、张甸镇尹庄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9572公顷(含耕地1.29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957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9572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区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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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