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J〔2026〕1号
****政府关于**县2026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滨)地呈字[2026]第1号农用地转用方案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管理委员会、****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农用地7.4481公顷(不涉及耕地)和国有未利用地7.48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