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J〔2026〕2号
****政府关于**县2026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射)地呈字[2026]第2号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黄沙港镇******管理所的国有农用地0.1994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