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F〔2026〕2号
****政府关于
**市2026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市2026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启政发〔2026〕15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2〕40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生命健康产业园的国有未利用地0.222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222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4月2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市自然
****规划局。
**** 2026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