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E〔2026〕2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呈报的(相)地呈字[2026]第7号建设用地项目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区北桥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0449公顷(耕地0.026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44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0449公顷(耕地0.0264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和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