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C〔2026〕001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
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政府:
你区呈报的(铜)地呈字〔2026〕第1号**市**区2026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农****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柳泉镇官路村、涝泉村、柳泉村和西堡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95.4642公顷(其中耕地32.9313公顷)、未利用地8.51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计转用土地103.9793公顷。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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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市****规划局。
****办公室 2026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