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H〔2026〕1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关于办理**市**区2026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淮政呈〔2026〕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位于**区高家堰镇老场村、汪场村、河头村,南陈集镇镇西村,马头镇河滩村,丁集镇,渔沟镇**村,淮高镇高荡村、郑湾村,徐溜镇合兴村、创业村,刘老庄镇**村、郑河村等地区农民集体所有的18.7669公顷农用地(不含耕地)、未利用地0.38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150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 18.7669公顷、未利用地 0.3838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2月16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分局 ****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