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和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治理系统改造项目

审批
天津-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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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5-21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系统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市直辖市****园区凯旋街969-6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07.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马玉新
联系人 高锡才 联系电话 139****6276
项目投资(万元) 69 环保投资(万元) 69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5-2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公司污水站的原有废气处理装置为喷淋塔喷淋+深度氧化+活性炭吸附,公司的一号车间、二号车间的原有废气处理装置为喷淋塔喷淋+活性炭吸附,经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的废气和经一号车间、二号车间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的废气合并后再经湿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15米排气筒设施处理后排放。本次废气处理改建内容包括:将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按原处理工艺重建,包含废气喷淋塔及附属设备、深度氧化塔、活性炭吸附箱、废气引风风机、污水处理站内引风风管、15米排气筒,****处理站内引风风管的长度,并对污水站MBR池处单独设置密闭引风罩,设置15米的废气排放筒,设置废气取样平台。增加原料库的吸风管路,原料库尾气和一、二车间废气合并处理。改造后,公司的一号车间、二号车间的废气经喷淋塔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和原料库尾气合并,再经湿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米排气筒设施处理后排放。污水站废气经喷淋塔喷淋+深度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公司的一号车间、二号车间废气采取“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和原料库尾气合并再经“湿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喷淋塔喷淋+深度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实验室废气采取“喷淋塔喷淋+深度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公司污水处理站采取絮凝沉淀+厌氧+生物接触氧化+MBR多级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园区污水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有活性炭需定期更换,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各类风机及水泵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减振等降噪措施。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为废气治理项目。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控制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
承诺:**** 马玉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马玉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