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3.1招标范围:****办公楼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3.2服务期限:三年。
3.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4服务要求:满足服务内容及甲方要求。
3.5确定中标人数量:1名。
3.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7最高限价:114万元/年(含税)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6年5月20日
评标地点:****中心七楼伟信招标会议室
六、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380.00元/年(含税)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满足服务内容及甲方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万厦****公司
投标报价:****403.00元/年(含税)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满足服务内容及甲方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顺****公司
投标报价:****680.00元/年(含税)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满足服务内容及甲方要求。
七、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自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开元大道52号
联系人:米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郑东新区**南路与创业路****中心**16楼
联系人:陈先生 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1033
邮箱:****@163.com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