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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县铜厂
等3个乡(街道)铜厂等6****社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集体
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政府:
你县上报的《****政府关于**县铜厂等3个乡(街道)铜厂等6****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集体土地征收的请示》(易政请〔2026〕6****政府****政府,****政府批准。现将《关于**县铜厂等3个乡(街道)铜厂等6****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6〕221号)转发给你县。请你们严格落实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批后实施手续,依法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措施,及时公开征地信息,做好土地供应及批后监管工作,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附件:
关于**县铜厂等3个乡(街道)铜厂等6****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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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
抄送:市税务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