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WZ)000757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精神心理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000.00元
采购需求:
| ****精神心理治疗设备采购项目 | ********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智能心理测量系统1台、经颅重复磁治疗仪1台、生物反馈仪1台、便携式睡眠监测仪1台、认知功能障碍治疗系统1台 | ****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根据《财政部****联合会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2.5 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单一产品采购供应商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多种产品采购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承诺函); 2.6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7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3.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9****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3.5-3.8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容许分包及转包。
时间: 2026-05-21 08:00:00 至 2026-06-0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6-06-11 09:0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事宜,****认证中心****公司,客服热线:****188588;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公司,客服热线:0951-****120。 2、登录**回****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在招标文件获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公共**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 (1)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或360极速浏览器打开“**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页面,以CA锁登录,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2)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CA锁解密。 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3)**公共**交易网二期系统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公共******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视屏》,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120或加入技术支持QQ****70151寻求帮助。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西路660号
联系方式: 0953-****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利宁街四层商网新生路1号四楼
联系方式: 139****4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建科
电话: 0953-****35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亮、哈芮、杨娇
电话: 139****4206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