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寺右二马路23-25号三层自编327房(不可作厂房使用) | 420,000.00元 | 智能安检门租赁服务(单价):6600元 | 93.3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9900 | C****9900 其他租赁服务 | 智能安检门租赁服务 | 按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执行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10天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何松东、王星玉、杨萍、熊羽、陈文娟(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下浮10%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成交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6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品目:C****9900 其他租赁服务;
2.本项目备案号为:510********200004083[2026]00093,项目编号为:****,预算金额:420000.00元,最高限价:420000.00元;
3.付款条件说明:1、第一批次:**市2026年教育考试“普通高考和中考”,由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考核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考核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据实际数量提供付款当期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成交供应商拒不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按实际租赁台数×中标单价据实结算,但总租赁费用累计不超过合同上限,若本次付款后,租赁费用已累计超过合同上限,剩余服务期内产生的租赁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由供应商无偿提供,但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需求接续开展租赁服务工作,保障后续考试之需;第二批次:**市2026年教育考试“成人高考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由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考核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考核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据实际数量提供付款当期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成交供应商拒不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按当次考试实际租赁台数×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累计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上限;
4.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5.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机构:****财政局,电话:028-****4330。
7.本项目共10 家获取文件,3家单位递交响应文件。
8.中标日期:2026年5月21日
名称:****
地址:**市简城街道**街277号
联系方式:028-****2988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大道杉板桥路699号1幢26楼2609号
联系方式:028-****6009
项目联系人:黄馨锐
电话:028-****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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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