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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81MA2D68PN4C | 建设单位法人:唐波 |
| 詹贵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陶朱街道创业路16号 |
| ****年产200吨碳纤维复合高温热场材料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陶朱街道创业路16号 |
| 经度:120.21333 纬度: 29.7533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2 |
| 诸环建〔2024〕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81MA2D68PN4C001V |
| 2025-06-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80 |
| 1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81MA2D68PN4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81MA2D68PN4C | 验收监测单位:**中****公司 |
| ****0681MA2BDFYY79 | 竣工时间:2025-06-04 |
| 2025-06-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2-09 |
| 2026-0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吨碳纤维复合高温热场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吨碳纤维复合高温热场材料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取消织布和制毡工艺,原浸渍工艺调整为浸胶工艺,干式喷胶技改为自动喷胶,机加工增加水磨工艺,涂层工艺增加打磨步骤;②减少碳/碳复合材料产能,取消石墨复合材料生产,增加高纯石墨复合材料生产;③利用机加工边角料生产短纤复合材料;④对现有企业废气处理方案进行优化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①取消织布和制毡工艺,原浸渍工艺调整为浸胶工艺,干式喷胶技改为自动喷胶,涂层工艺增加打磨步骤;②减少碳/碳复合材料产能,取消石墨复合材料生产,增加高纯石墨复合材料生产;③利用机加工边角料生产短纤复合材料;④对现有企业废气处理方案进行优化改造。 |
| 实际石墨异形复合材料机加工无水磨工艺,减少了水磨废水和噪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要求设置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公司处理。 按要求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相应 标准后排放。 合理布局,并切实落实好设备的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西侧执行4类。 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要求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按要求设置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实际无水磨废水,无需水磨废水沉淀处理设施。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公司处理。 按要求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相应 标准后排放。 合理布局,并切实落实好设备的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西侧执行4类。 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要求处置。 |
| 实际无水磨废水,无需水磨废水沉淀处理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核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废水0.096万吨/年,化学需氧量0.048吨/年,氨氮0.005吨/年;VOCs1.35吨/年。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废水0.156万吨/年,化学需氧量0.078吨/年,氨氮0.008吨/年;VOCs1.508 吨/年。 本项目在投产排污前需依法进行排污许可申报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废水0.0936万吨/年,化学需氧量0.037吨/年,氨氮0.002吨/年,VOCs 0.539吨/年。项目实施后实际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废水0.153万吨/年,化学需氧量0.061吨/年,氨氮0.003吨/年,VOCs 0.648吨/年。污染物排放量均在环评总量控制范围内,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按要求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编号:****0681MA2D68PN4C001V)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6 | 0.096 | 0.156 | 0 | 0 | 0.156 | 0.096 | |
| 0.03 | 0.048 | 0.078 | 0 | 0 | 0.078 | 0.048 | |
| 0.003 | 0.005 | 0.008 | 0 | 0 | 0.008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754 | 1.35 | 1.35 | 0.596 | 0 | 1.508 | 0.754 | / |
| 1 | 厂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工业企业废水氮、 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 已建有化粪池 | 根据监测结果,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 pH 值范围 6.8-7.0, 各污染物最大日 浓度分别为: 悬浮物12mg/L、 氨氮12.4mg/L、 化学需氧量93mg/L、 石油类0.28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25.2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934mg/L、 总磷 2.82mg/L; 其中 pH 值、 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石油类、 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 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表 4 中三级标准限值要 求; 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 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表 1 间接排放限值 |
| 1 | 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 机加工废气排气筒(DA001) 出口断面中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1.0mg/m3, 排放速率为 9.46× 10 -3kg/h, 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中表 2 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颗粒物处理效率为 98.4%, 达到环评要求(≥95%) 。 | |
| 2 |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 苯酚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其他污染物《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已建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 热压烘干废气净化器出口(DA002) 断面中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0.90mg/m3, 甲醛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0.2mg/m3, 均符合《工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DB 33/2146-2018) 表 1 排放限值; 酚类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0.3mg/m3, 排放速率为< 3.50× 10-3kg/h,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中表 2 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苯酚(酚类化合物) 、 甲醛检出浓度较低, 处理效率 不作评价; 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 97.4%--97.7%, 达到环评要求(≥ 80%) 。 | |
| 3 | 二级碱洗+沉降除氟 |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已建二级碱洗+沉降除氟 | DA003 纯化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中二级标准要求; 颗粒物排放浓度 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浙环函[2019]315 号) 中“ 重点区域原则上按颗粒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 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要求, 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的相应限 值要求; 氟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符合《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中的“ 表 4” 中的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 表 2 的相应限值要求。 颗粒物处理 效率达到环评要求(≥ 95%) ; 氟化物出口浓度均低于检出限, 处理效率不作评 价; 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达到环评要求(≥ 70%) 。 | |
| 4 |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RCO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已建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RCO | DA004 石墨化废气、 CVD 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 《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中二级标准; 颗粒物 排放浓度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浙环函[2019]315 号) 中“ 重点区域原则上按颗粒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 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要求, 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的 相应限值要求; 氟化物排放浓度符合《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中的“ 表 4” 中的 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排放速率符合《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的相应限值要求。 臭气浓度 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中 表 2 的相应限值要求。 | |
| 5 | 水帘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帘除尘 | DA005 打磨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中二级标准要求。 | |
| 6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布袋除尘器 | DA006 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中二级标准要求。 | |
| 7 |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RCO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已建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RCO | DA007 分散废气、 抽滤废气、 固化废气中苯酚(酚类化合物) 排放浓度和 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中二级 标准要求; 甲醛、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 准》 (DB33/ 2146-2018) 表 1、 表 6 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非甲烷 总烃处理效率达到环评要求(≥ 70%)。 |
| 1 | 加工设备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已建加工设备隔声降噪措施 | 西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排放标准,其他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
| 1 | 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要求处置。 | 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要求处置。 |
|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与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产业政策等依法需批准的事项,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与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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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