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卡嘎镇灾后统规统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跟踪审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县卡嘎镇灾后统规统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跟踪审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开发区**东路1888号康博公馆1号楼A单元12层中标(成交)金额:222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贰仟元整)总得分:88.24四、评审专家名单:杨三喜、李燃、骆庆国五、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1.服务名称:**县卡嘎镇灾后统规统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跟踪审计)2.详细内容:一、服务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预结算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参与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把关,制定控制实施细则、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协助甲方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甲方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暂估价及清单外新增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价格进行审核确认;对现场因新增、变更等发生的工程量变化进行实测确认;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甲方提供咨询意见;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配合有****机关的复审、评审等一切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报告书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二、服务要求:1.基本原则:满足采购人的有关要求,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高效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各项工作。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标准和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检验相关专业人员现场工作,接受采购人的管理。
3.按采购人要求或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集中办公,按照节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合格的审核报告。
完成有关结审核事项时应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任何一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工作中实质性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赔偿的权力。
4.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无偿提供日常咨询等相关服务。
5.投标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均应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配置的人员行,采购人如发现工作人员与响应文件配置的不一致或工作无法胜任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6.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更换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项目负责人。
7.误差率自行承诺,不得超过3%,若误差率超出承诺范围的,不再支付剩余服务费。
三、具体工作要求:1.确定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2.参加与全过程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3.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采购人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4.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5.协助采购人审核因涉及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的调整造价控制目标;6.参与全过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合同管理,为采购人签订合同审核把关,提供咨询意见;7.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意见;8.对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配合有****机关的复审、评审等一切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9.记录好《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日志》,为工程决算提供依据;10.与全过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
四、其它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及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工程量:1项4.单价(元):72000.00元5.合价(元):72000.00元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以成交价的1.5%,333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管理局)地址:**县联系方式:131****16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 址:**市**区白玛林小区16-6联系方式:黄先生183****57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先生电 话:183****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