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校园外围栅栏安装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采购需求:****校园外围栅栏安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不允许投标单位中标后将项目分包或转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标书代写
同时,****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标的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公司****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需保证复印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公司领取。
并携带报名资料:报名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无不良行为记录扫描原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地点:****(**中**城****广场D段综合楼2层01)。
方式:****公司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09点00分(**时间)(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日)地点:****评标室(**中**城****广场D段综合楼2层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开启:时间:2026年5月26日09点00分(**时间)地点:****评标室(**中**城****广场D段综合楼2层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标书代写
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中****镇黄滨村 联系人:崔校长联系方式:159****8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中**城****广场D段综合楼2层01 联系人:孙昕联系方式:199****1180 代理机构:****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