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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市**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一期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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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5-2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6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6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11 09: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11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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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市**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一期项目(1.1期六个充电场站)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附件六个充电场站中每个充电场站的主要用电设备清单是招标人用来向电力许可部门申报使用,不需要在本项目体现,故取消六个充电场站的主要用电设备清单。 2.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监管单位:株****改革局 日 期:2026 年 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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