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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市**区建筑垃圾回收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已依法履行规划许可程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将许可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市**区建筑垃圾回收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位置:**区****处理厂以北、****填埋场以南。
规划许可证号:****
二、批准的规划许可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0560㎡,本次拟**1栋单层预处理车间(建筑面积4852.65㎡);1栋单层分类暂存间(建筑面积1342.10㎡),总建筑面积6194.75㎡。南北两侧****填埋场:南侧59737㎡,北侧40769㎡。分类暂存间采用密闭及喷淋措施控制粉尘;预处理车间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再生骨料、环保砖等建材。建筑主要采用门式钢架结构,主色调为浅灰色,配套给排水、供电等设施,建筑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
三、公告说明
公告单位:石******局
公告期限: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9日
现场公示:项目施工现场已设公示牌。
监督反馈: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利害关系书面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或放弃权利。
四、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德胜路B19号
电话:0952—****805
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石******局
202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