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整体翻新改造项目结算审计复核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雁滩路3612号雁京家园5号楼1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1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体育场整体翻新改造项目结算审计复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万元(大写:陆万伍仟元整)
采购需求:****体育场整体翻新改造项目结算审计复核,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其他组成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有不少于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所有项目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为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雁滩路3612号雁京家园5号楼1单元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雁滩路3612号雁京家园5号楼1单元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1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雁滩路3612号雁京家园5号楼1单元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街1号
联系人:屠老师
联系方式:0931-****4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雁滩路3612号雁京家园5号楼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宁彬 138****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093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