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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区2023年**“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大门美丽海湾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区2023年**省“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大门美丽海湾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4处沙滩修复工程共整治修复岸线长度约965m,滩面清理面积约10773m2,回填沙方量约3.367万m3(不含沉降量);沙枫港沙滩边坡、岸线绿化以及观音礁沙滩绿化面积共计2412.7m2,南台沙滩**集水池60m3、排水管133m,观音礁沙滩挑空平台建设315m2,观音礁沙滩和潭头沙滩环境整治提升(建筑立面、墙面等现有设施改造)12717.9m2,沙滩移动休息亭和移动遮阳设施共计150个。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77-****8205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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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