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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2MA3R336K3K | 建设单位法人:范学明 |
| 139****8708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辛兴镇**路以南,辛二路以西 |
| 年产3万吨水溶肥料和0.3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0.2万吨微生物菌剂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5-肥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25-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辛兴镇**路以南,辛二路以西 |
| 经度:119.****267102 纬度: 36.****18854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11 |
| 诸环审报告表〔2025〕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82MA3R336K3K001Q |
| 2026-02-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2MA3R336K3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82MA3R336K3K | 验收监测单位:**市环****公司 |
| ****0700MA3PJ41KX5 | 竣工时间:2026-03-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gongshi/1003.html |
| 该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万吨水溶肥料、0.3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和0.2万吨微生物菌剂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万吨水溶肥料、0.3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和0.2万吨微生物菌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固体产品:粉碎+混合+搅拌+包装;液体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固体产品:粉碎+混合/筛选+包装工艺;液体产品:混合+搅拌+过滤+包装 |
| 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固体产品由粉碎+混合+搅拌+包装工艺变更为粉碎+混合/筛选+包装工艺(根据厂家需求,仅部分产品进行筛选,不需筛选的产品仅混合即可),搅拌仅用于液体产品生产,故减少固体产品搅拌废气产生,增加2台旋振筛用于粉碎后颗粒筛选,增加筛选工艺废气,搅拌和筛选废气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和投料混合、粉碎、包装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经过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 2021年 第24号)中“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2625 有机肥及微生物肥制造行业系数表-前处理、后处理-混配/混配造粒-所有规模-颗粒物,其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370kg/t-产品,本项目固体产品共3.5万t/a,主要工艺为粉碎+混合/筛选+包装,则与系数手册工艺相相符,则项目固体产品整个生产过程颗粒物产生量共为12.95t/a。故项目虽增加了筛选废气但减少了搅拌废气的排放,故固体产品生产过程颗粒物废气并未增加,根据项目验收期间DA001检测数据,颗粒物折算100%工况后最大排放量为0.024t/a,项目环评颗粒物排放量为0.074t/a,故项目虽调整了生产工艺,增加了筛选废气,但项目颗粒物排放量并未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运营期间,投料、粉碎、包装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收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溶解废气经“管道收集+布袋除尘+水喷淋”收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活污水依托浩天药业西厂区污水暂存池暂存后,泵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排至**市****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投料、粉碎筛选和包装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经过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溶解产生的氨和臭气浓度通过管道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活污水依托浩天药业西厂区污水暂存池暂存后,泵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排至**市****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
| 增加2台旋振筛用于粉碎后颗粒筛选,增加筛选工艺废气,搅拌和筛选废气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和投料混合、粉碎、包装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经过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077 | 0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0023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400 | 0 | 0 | 0 | 2400 | 240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水,车间设备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厂区车间设备冲洗用水,车间设备冲洗废水和喷淋废水回用于液体水溶肥生产用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浩天药业西厂区污水暂存池暂存后,泵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 《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市****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水,车间设备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厂区车间设备冲洗用水,车间设备冲洗废水和喷淋废水回用于液体水溶肥生产用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浩天药业西厂区污水暂存池暂存后,泵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蒸汽加热产生的蒸汽冷凝水车间设备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回用于车间设备冲洗用水和液体水溶肥生产用水,车间设备冲洗废水和喷淋废水回用于液体水溶肥生产用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浩天药业西厂区污水暂存池暂存后,泵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 ****公司综合污水监测点监测数据为:pH值7.11(无量纲),COD 浓度为 24.9mg/L,氨氮浓度为 0.81mg/L,总磷浓度为1.99mg/L。******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 2 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市****公司进水水质接收标准。 |
| 1 | 项目投料、粉碎和包装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经过水喷淋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DA001 排放;搅拌产生的颗粒物、氨和臭气浓度通过管道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DA001 排放;溶解产生的氨和臭气浓度通过管道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 排放。 | 排气筒DA001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有组织氨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对应相关标准(氨:4.9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项目投料、粉碎筛选和包装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经过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溶解产生的氨和臭气浓度通过管道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排气筒 DA001 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309无量纲,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对应相关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 0.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氨最大浓度为 0.11mg/m3、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氨≤1.5mg/m3);臭气浓度为11无量纲,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标准(臭气浓度≤16(无量纲))。 |
| 1 | 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 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及周边敏感目标昼间噪声监测值 53~ 54dB(A)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 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 |
| 1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杂质、废原料包装物、废气处理产生的废布袋、除尘设施收集的飞灰、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生活垃圾;杂质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相关厂家进行回收利用;废原料包装物、废气处理产生的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设施收集的飞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分别回用到液体和固体产品当做原料。生活垃圾委托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杂质、废原料包装物、废气处理产生的废布袋、除尘设施收集的飞灰、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生活垃圾;杂质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相关厂家进行回收利用;废原料包装物、废气处理产生的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设施收集的飞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分别回用到液体和固体产品当做原料。生活垃圾委托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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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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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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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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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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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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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