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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10月7日发布的《****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基本情况
**市垃圾中转站迁址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动,变动内容主要是渗滤液处理工艺以及废气末端处理工艺发生变动,项目变动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排放量均未发生变动。
本项目的变动界定为非重大变动,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未发生变化,可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按照规定,现将该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我单位咨询、反映。
二、 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99****9633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