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作用,依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6号)及****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合人社秘〔2025〕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区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2026年度,**区公益性岗位首批计划开发100个,后续视情况再定。
二、征集对象
**区有意愿、有需求、有能力招录就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三、岗位类型
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一)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三)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四)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
四、申报条件
(一)开发用工单位条件。有符合上述公益性岗位类型开发需求的单位,同一用人单位一个自然年度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上限应不超过本单位上年末在岗职工数的10%。同一用人单位在岗人数上限原则上不超过20人,若超过20人的用人单位,经区人社局同意后,需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备案,才可以开发岗位。
(二)岗位安置人员条件。符合单位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五、申报程序
在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内,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应提交《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至****。****对用人单位岗位申请的必要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与****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并在“安****服务大厅”提交“公益性岗位开发认定”申请。公益性岗位审核通过后,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并进行安置上岗。
六、申报材料
1.公益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原件核验后,当场返还用人单位。
七、申报时间
本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至12月31日,其中第一批次岗位征集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标书代写
八、申报地址
**区**路与洪岗路丁香家园9栋,****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9880分机号815。
九、相关要求
1.单位提交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2.岗位征集公告至本年底截止,每月集中开发1次岗位,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统一申报,此次第一批岗位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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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