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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否 | ||
| 平方米(32,028.47平方米) | ||
| 一、服务内容:****110千伏北城(**)输变电工程(大岭段)项目用地范围开展征地测量、放线服务及界桩埋设服务工作出具成果验收报告资料。要求如下: 1.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8.0427亩。其中,塔基永久占地面积约2.4705亩,地网用地面积约0.5400亩,临时用地面积约45.0322亩(含塔基临时占地、放线场地临时用地、牵张场临时占地、施工便道等)。需对项目用地范围进行用地界线调查与测定;地上附着物的分户测量,按要求编制分户图,对于构建物,需要按照房产测量标准进行分户测量;青苗(含园林绿化)清点测量;点状地物细部点测量;地下综合管线探测;以权利人为单位进行地块面积量算;根据土地利用状况以权利人为单位绘制宗地图,勘测定界报告书制作等。 2.按照征地边界和甲方要求测量放线,根据需要编制土地界线放样报告书等。 二、服务要求: 1.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测绘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不为获取利益而发表不当意见、出具不实报告。 2.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到选取人的通知后,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于2个工作日内,到选取人办公地点领取项目的“公开选取中选机构确认书或项目相关资料”,领取时须提供中选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均须出示原件,领取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3.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接收资料后,应于 3个工作日内提供本项服务人员名单及所有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无 | ||
| 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本项目服务期为6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 ||
| ¥165,000元 至 ¥145,000元 | ||
| 参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 服务金额:本项目最低限价为¥145,000.00(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整),最高限价为¥165,000.00 (大写:壹拾陆万伍仟元整),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
| 否 | ||
| 2026-05-25 17:30:00 | ||
| 否 | ||
| ****110千伏北城(**)输变电工程(大岭段)项目测绘服务 | ||
| Z99-****0000MB2D04082M-****0521-0005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