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1
| 信息索引号 | **** | 发布时间 | 2026-05-21 | ||
| 发布机构 | **** | 文号 | |||
| 主题词 |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 体裁 | 其他 | ||
为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提供人才支撑,现公开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与。
一、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且成立3年以上,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培育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
二、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培训承诺书。
2、申报机构申请书。
3、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6、申报机构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7、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8、**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9、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基地(照片)。
10、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11、2026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四、时间要求
申报机构在公告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所需资料,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统一A4格式胶装成册,于2026年5月23日前报送****。
联系人:规划与乡村建设股李晓琴
电话 话:153****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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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