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洪川河明渠段及水关圳扬之河**等区域清污整治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洪川河明渠段及水关圳扬之河**等区域清污整治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最高限价:193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设备,是**县洪川河明渠段及水关圳扬之河**等区域清污整治的配套设备,采购内容包括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设备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标段(包别)划分: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5日17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非进场项目交易平台(http://www.****.cn:12010/xcszbcg/,以下不再赘述)。
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市非进场项目交易平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5 月26日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开标地点:**县**路祥和明苑2-105室****一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1.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2.响应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汇款时须备注:**县洪川河明渠段及水关圳扬之河**等区域清污整治设备采购响应保证金)
3.响应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
账号: 200********766****00011
4.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注:响应保证金必****银行账户足额转出,汇款人必须与响应人名称相一致,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响应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响应人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响应人自负。标书代写
成交通知书发出三个工作日内,由原账户退还响应保证金,成交单位响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扬溪镇扬溪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女士、153****6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路祥和明苑2#-10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翟工、0563-****996 156****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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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