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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造工程测绘服务项目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4445.57平方米。一层布置**省标准计免门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室、普通诊室、药房、健康驿站、门诊小手术室、急救室等功能、****服务区以及加建两部电梯,面积共1499.56平方米,一层楼高5.9米;计划设计加建夹层面积660.2平方米,布置公共卫生科、资料信息室、健康宣教室、会议室等功能科室。二层布置康复病区、中医馆、医生办公室、护士办公室、医护值班室、****中心(医疗小会议室)、中心供氧、医务科、院感科等功能科室。面积共1102.38平方米。****办公室、****中心、药械库、会议室、接待室、病案室、阅览室、饭堂、厨房、被服室等功能科室。面积共1126.01平方米。屋面层设置电梯机房、排烟机房。面积共57.42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213.96万元,**工程费为935.25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统筹和自筹。 本次采购的测绘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工程项目提供规划成果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规划验线及提供竣工测绘报告等。测绘成果必******局行政审批适用成果。(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投资额(¥22,139,600元)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详见采购需求书。 | ||
| 1.签订合同后,受托人各阶段测绘成果应于委托人通知开工后的十天内交给委托人。 2.在后续的项目开展过程中积极响应项目单位增加的补充工作。 | ||
| 20.0%下浮率 至 30.0%下浮率 | ||
| 1.本项目服务金额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2.测绘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测绘服务费用结合市场调节价,参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收费标准*(1-中标报价下浮率),方案报价下浮率区间为20%-30%。按经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 ||
| 否 | ||
| 否 | ||
| 2026-05-25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