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榕洲花园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审批
福建-福州-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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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2026-05-21 15:00



**首邑城市****公司****花园项目位于**县甘蔗街道。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首邑城市****公司申请对该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首邑城市****公司提出,为进一步满足生产使用需求提升住宅配套整体效果,在不改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对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微调。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在不改变充电桩停车位数量情况下,对充电桩停车位位置进行调整:商业1-1#楼、商业1-2#楼、1#住宅裙楼部分地下1层充电桩停车位调整至住宅4#住宅楼裙楼部分、5#楼住宅裙楼部分、6#住宅楼地下室1层。

2、建筑总平图中三栋历史古建筑在红线范围以内,与住宅楼未进行隔离。建设单位考虑交房后业主居住安全,使用铁艺围墙隔离,设置于蔗洲路98-2号A类历史建筑南侧、蔗洲路22号A类历史建筑东侧。调整前后不改变总平审批各相关指标。

3、商业1#-1楼原规划审批计容建筑面积3604.72㎡,竣工测量计容建筑面积3604.72㎡。其中配电房二和配电房三的内部隔墙微调:配电房二面积由80.9㎡调整至104.31㎡,配电房三面积由214.15㎡调整至190.74㎡。调整前后商业1#-1楼配电房二和配电房三总计容建筑面积指标不变。

4、商业1#-1楼南侧原审批5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现将其中17个调整至商业1#-1楼西侧,其余34个调整至东侧。调整后地面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指标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附图)

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图纸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榕洲花园”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www.****.cn)、**日报,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6月3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504、****2329)。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规划局办公地点:****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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