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设的融德时代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县**镇。现******公司申请对建成的融德时代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公司提出,为了进一步满足生产使用需求提升整体效果,在不改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对规划方案部分进行微调,具体情况如下:
1、对1-4层、屋面层强弱电井平面位置进行优化调整,将强弱电井由各层平面的H轴~G轴交1轴~2轴、H轴~G轴交8轴~9轴、H轴~G轴交11轴~12轴、H轴~G轴交18轴~19轴调整至各层平面G轴~F轴交3轴~4轴、G轴~F轴交10轴~11轴、G轴~F轴交13轴~14轴、G轴~F轴交20轴~21轴,调整前后建筑面积均保持不变。
2、对1-4层、屋面层排烟机房位置进行优化调整,将排烟机房调整至电梯机房旁,调整前后建筑面积均保持不变。
3、经施工图深化,结合实际使用需求,增设风井通向屋面,调整前后建筑面积指标均保持不变。
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原审批屋面层平面图、原审批四层平面图、实际施工屋面层平面图、实际施工四层平面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地点为“融德时代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www.****.cn),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6月3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504、****2329)。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规划局办公地点:****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