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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我局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公示的主要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福塘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 2 | 建设单位 | **** |
| 3 | 建设位置 | **县均溪镇福塘村菜坂洋“乐祠山”等处 |
| 4 | 建设规模 | 配电装置楼建筑占地面积830㎡,建筑面积830㎡,计容建筑面积830㎡,地上1层,建筑高度9.15m; 辅助用房建筑占地面积49㎡,建筑面积49㎡,计容建筑面积49㎡,地上1层,建筑高度3.2m; 消防泵房建筑占地面积50㎡,建筑面积50㎡,计容建筑面积50㎡,地上1层,建筑高度5.7m; 消防水池建筑占地面积104.66㎡,建筑面积104.66㎡,地上1层。 以上,合计建筑占地面积1033.66㎡,建筑面积1033.66㎡,计容建筑面积1033.66㎡。 项目包含建设边坡支护等基础配套工程。 |
二、公示日期
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9日
三、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邮编:366100)
2.联系电话:0598-****558
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以上事项予以核准办理。
******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