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医保电子发票信息采集助手项目”进行采购。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30个日历天内建设完毕,并提供三年运维服务。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名时校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接受。
即日起至2026年05月26日,每日8:00-12:00,14:00-17:00(**时间)
3.采购文件获取地点:**省******社区**北路169-2号。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者微信获取(需添加181****5476的微信,注明项目名称)。
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7日15: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载有响应文件正本(带有电子签章或盖章)扫描件的u盘一份(不退,供存档)。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7日15: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1.本项目采取快递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派代表前往现场,相关要求如下:
(2)收件地址:****(**省******社区**北路169-2号);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1****5476;
(3)邮件包裹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邮件包裹密封不属于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需按采购文件密封要求单独再密封)。
(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收件人签收,以签收送达时间为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未签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联系人:吴婷婷 电话:181****5476、0555-****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