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市福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A0101X-1地块规划条件修改方案的公示

审批
海南-东方-东方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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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5月18日 16:05
名 称: ****关于《**市福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A0101X-1地块规划条件修改方案的公示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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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福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

A0101X-1地块规划条件修改方案的公示


为促进地块开发建设,实现地块合理规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福耀片区A0101X-1地块规划条件进行修改。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规模及位置

项目用地位于**市福耀片区西北处,琼西路东侧,**市竹金沟公园、**海岸北侧,****学校、****花园东侧。调整范围面积为6.71公顷(约100.6亩)。

二、调整修改缘由及项目建设意义

本次规划修改方案符合**省相关政策规定。项目属**自贸港鼓励类康养产业,契合《**省推动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琼府办函〔2025〕47号)中“支持康养项目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优先保障项目用地、推行混合用地及灵活供地”的政策导向。目前我市健康养老服务仍以基础保障型为主,高端医养康养融合、全周期健康管理类服务供给存在明显短板。本项目落地后,可有效补齐康养服务链条、完善产业配套布局,全面提升我市康养产业发展能级与服务品质。

经组织论证,规划修改工作符合以下政策规定:一是《**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十九条“本条例实施前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由市、县、****政府自然**和规划****人民政府组织评估,评估符合市、县、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经市、县、****政府同意后,可以继续使用。”二是《****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三)严格界定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条件。规划调整应当以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为前提,不得违反市县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线和生态环境、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安全等强制性要求。因上位规划发生变化,或者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市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民生工程,以及其他经评估确需调整的情形,方可开展规划调整工作;(四)一般调整是指其他用途用地调整为公益性用地、公益性用地之间优化调整,包括调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情形,可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编制合并,并采取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由市县自然**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政府审批;重要规划控制区范围内规划一般调整的,可由省自然**和规划厅****县政府审批。”本次调整属于琼府办〔2021〕12号中规定的一般调整类型。

本项目符合控规调整相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对福耀片区A0101X-1地块规划条件进行修改。项目建成后将带动民生与经济。提供就业岗位、拉动相关产业、促进健康消费、助力我市打造西部生态康复与康养目的地。

三、规划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修改

将A0101X-1地块,分割为A0101X-2、A0101X-4两个地块。A0101X-2地块用地面积为3.37公顷,由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0701/0901)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0806);A0101X-4地块用地面积为3.34公顷,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0701/0901)。

2、用地指标修改

A0101X-2地块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40%;A0101X-4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条件保持不变。

四、公示主要图纸

1、项目区位示意图

2、修改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3、修改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4、修改前地块图则

5、修改后地块图则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16日)

六、公示地点

****政府网(http://dongfang.****.cn/)。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规划局建设规划室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八、咨询电话

0898-****4930,联系人:建设规划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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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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