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拟对赤峰天宫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兴隆洼镇分公司15吨燃煤建设项目的审查

审批
内蒙古-赤峰-敖汉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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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15吨燃煤建设项目的审查

发布时间:2026-05-21 15: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5月21日我局拟对****15吨燃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5日(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908

通讯地址:**新****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024300

邮箱地址:****@163.com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情况及审批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建设地点及环境敏感性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15吨燃煤建设项目

项目无新增用地,不增加供热面积。新增1台DHX10.5-1.0/115/70-H型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原有的15t/h主运行锅炉的备用锅炉,年消耗煤量3342吨,燃煤量不变。热源厂其他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及热力管网工程全部依托原有,不发生变化。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15吨燃煤建设项目位于**市****洼镇宝国吐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度41分0.377秒,北纬42度19分7.33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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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烟气采取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双碱法湿法脱硫技术工艺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运输车辆密闭,厂区内运输道路硬化,储煤库和灰渣库做好密闭工作,上料及碎煤工序做好封闭连接,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灰渣库、厂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厂界四周设防风抑尘网。

2、水污染防治方面。涉水构筑物做好防渗并及时维护。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脱硫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及储煤库、灰渣库抑尘;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化粪池,定期由吸粪车清运。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回收后综合利用,均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合理设置厂房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基础减振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按报告表要求分类建设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并按要求做好防渗。除尘灰和锅炉灰渣收集暂存至灰渣库、脱硫石膏经压滤后暂存至灰渣库,均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更换时不在厂内储存,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别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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