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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矿产**开采方案临时编制指南》和《****办公室关于做好矿产**开采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5〕339号)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市**区董家河镇党家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同意通过评审,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反映情况,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思凡
电 话:0919-****561
邮 箱:****@163.com
附件:《**市**区董家河镇党家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案》专家审查意见及评审专家责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