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出租车停车楼1-2层 十年承租权
项目编号:****
租赁底价309.88944 万元(首年)
交易品类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5-2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06-03 |
| 保证金金额(元) |
300000 ( 30 万元)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交易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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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涵磊 ****8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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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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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到****交易所指定账户,并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将首期租金(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一部分)、履约抵押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首期租金、履约抵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3)承租方须同意****交易所在收到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交易价款(首租租金及履约抵押金)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本次租赁所涉及的应由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本次租赁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承租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1.标的空置无承租方,不存在租赁关系及优先承租权,挂牌价格包含增值税。
2.标的产权证载权利人****集团****公司。出租方****为标的资产的实际经营管理单位,出租方承诺对标的资产拥有完全有效的对外出租的权利。
3.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永信行房地产土地****公司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永信行评报字[2026]第00040-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承租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交付等方面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出租方提出:
(1)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为10个月。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仍需承担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费用及承租方因自身经营使用产生的费用;
(2)租金递增:租赁合同期内自第2个合同年度开始,每年度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1%;
(3)租赁期限:10年;
(4)租金支付方式:按季支付,先付后用;
(5)履约抵押金:人民币30万元;
(6)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在承租资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7)允许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根据其经营布局需求进行个性化装修,将标的用于拓展商业化运营(承租方装修改造需符合该建筑物功能用途,并符合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非法改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14756.64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6-05-21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7个周期 延牌情况目前已**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本次出租标的为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出租车停车楼1-2层,租赁面积为14756.64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