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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局****管理局、**县****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6-05-21 | |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
陈奎户个人建房位于始丰街道大户丁路九巷8~10号,土地权利性质为国有划拨。根据该房屋于2024年4月16日补办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1********1035号)及2024年4月30日补办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天土[2024]030号)显示,陈奎户房屋批准用地面积73.73平方米。**鼎测****公司出具的该户《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个人)成果报告书》(编号:****120(实测))显示,实测宗地面积74.02㎡,实测建设规模二间总层数五层加斜面结构层,总建筑面积534.10㎡。
经查明,该户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有:1.夹层进深超1.48m;二~四层进深超0.32m,共涉及面积17.57㎡;2.住宅檐口标高超1.01m,屋顶标高超0.54m,屋脊标高超0.16m,超出合理误差范围值。
****委托,****对陈奎房屋进行了建筑物拆除影响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报告显示:1、**县始丰街道大户丁路九巷8~10号陈奎房屋夹层进深超1.48m;二~四层进深超0.32m,共涉及面积17.57㎡;檐口标高超1.01m,屋顶标高超0.54m,屋脊标高超0.16m,超出合理误差范围值;上述违建拆除后会影响该房屋原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建议不宜进行拆除。2、可能对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利益、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失。3、可能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不能实施拆除。
根据《**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将该认定意见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机关提出。
公示期限:2026年05月21日-2026年05月27日
联系地址:**县始丰街道**路三巷1号
监督电话:0576-****3501
****执法局
2026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