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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县乐江**口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业经**墩华全****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审查报告及专家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组织部 ****财政厅关于持续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建设红色美丽村庄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为充分打造和完善区域范围内的红色文化,把红色**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助力乡村**,同意建设****县乐江**口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乐江**口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活动中心1座,建设面积450平方米;改建生产步道、健身步道等道路2427米;修缮红军渡江码头2处;建设汀步桥、铁索桥等便桥4座;改扩建生态岛550平方米;改扩建红武亭纪念碑50平方米;****陵园纪念碑及周边设施;**江****基地2000平方米等;配套建设公共照明、安装木制雕刻、****停车场等附属工程。
五、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及节能措施。
六、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估算总投资556.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9.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89万元,预备费26.5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资金等。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1年。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意见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龙******局关于乐江镇申请办理**红色美丽村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 址意见书的复函》,其中,项目年综合能耗为2.61吨标准煤(当量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7月17日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31号,第八条对于年综合能耗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机关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方式:龙胜****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123。****纪委****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12388,收件地址:**县龙胜镇盛园路6号,邮编:541799)。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龙胜****改革局
2026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县乐江**口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2026年4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