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卷烟厂2026年购置12台调温型除湿机项目澄清与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产品质量评价(4分) |
1、投标人所投的除****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且投标人所投产品规格型号须在3C认证证书规格型号内),或CE认证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所投的除湿机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证书****监督局或国家****总局颁发)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部分删除。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 主要参数(10分)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标※的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全部满足※项要求的得10分。 注:所投货物技术要求有达不到※项目要求的,每有一项不符合,在1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
修改为:
| 主要参数(14分)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标※的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全部满足※项要求的得14分。 注:所投货物技术要求有达不到※项目要求的,每有一项不符合,在14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 节能先进性评价(4分) |
投标人提供所投除湿机产品的节能技术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并附相关的技术说明资料,采用的每项节能技术,每提供一项得2分,两项或两项以上得4分。 注: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产品的相关技术说明资料及第三方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相关技术说明资料及第三方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
修改为:
| 节能先进性评价(4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节能技术相关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方面的技术证书、产品认证证书、专利证书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秀的得3<F≤4分,良好的得1<F≤3分,一般的得0<F≤1分,未提供对应内容的不得分(F为本项得分值)。 |
4、“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9时30分00秒”和“开标时间:2026年6月2日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修改为: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4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6月5日14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2026年5月23日17时00分】前 |
| 形式: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网址:cgjy.****.cn)在线提出 |
修改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2026年5月26日17时00分】前 |
| 形式: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网址:cgjy.****.cn)在线提出 |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
地 址:**省****塘湖路140号
联 系 人:方工、郭工
电 话:0553-****569、****3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
邮 编:230000
项目负责人:李佼佼、洪旭
电 话:0551-****6285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