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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路(南光路至沱三桥段)工程(一期)监理招标文件澄清(2)
致各潜在投标人:
此次澄清修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
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人员资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职称“市政工程专业”修改为“市政工程类”。标书代写
2.提问和异议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05月29日18∶00”,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06月08日18∶3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06月09日09∶30”。标书代写
此次澄清未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进行修改。
招标人:****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