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中心】英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英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EPC+O一标段(充电桩)(HBYS-202605SZ-005002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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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EPC+O一标段(充电桩)(****)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6-05-21 16:4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EPC+O一标段(充电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改革局以2604-421124-04-01-41886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政府投资:50%自筹资金:5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县
建设规模:**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EPC+O一标段(充电桩)是对**县内37处停车场进行更新改造,采购并安装169套120kW及以上充电桩,同步配套建设充电桩设备、配电、电缆、接地等供配电设施,及附属工程,具体设备参数详见附件发包人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及采购工程总承包(EPC+O),即工程总承包方承担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项目后期运营等等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建设完成后负责项目范围内充换电设施的运营管理、设备维护以及数据上传**台接入(本项目站点分批建设并配合同步接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等;配合发包人完成EPC+O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根据项目实施和资金情况,业主可以减少、调整和优化建设内容。
标段划分:一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29
合同估算价:1030.82万元
2.3其他:项目总周期2342日历天(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设计建设期:150日历天,运营期2192日历天(6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包括具有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以上设计资质任意一项; (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班组必须是该单位在册在岗正式员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且符合下列条件:①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牵头人拟派)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拟派的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须备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标书代写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 3.1 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8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 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标书代写
6.投标相关事宜
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评定分离 ”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英政规〔2024〕1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县**镇北汤河村**北路
地址:
**县**镇**世纪城三期东门C区123号
邮编:
438700
邮编:
438700
联系人:
沈继珍
项目负责人:
李修艳
电话:
133****6812
电话:
****7915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建设局
地址:
英****服务大厅A区二楼
电话:
0713-****301
传真:
/////
邮政编码:
438700
2026年05月21日
备注: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1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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