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司、中****集团有限公司、**中闽****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利嘉中心(10~13#、15#楼)火灾报警设施整修项目 已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中心 ;
2.2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金额为194754元;K值=6%。(发包价=18306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心(10~13#、15#楼)火灾报警设施整修项目工程施工,内容包括火灾报警设施修缮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1. 招标控制价:194754元;
2.2.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3.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6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到****(**市**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29楼2303)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失信记录和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标书代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5月2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市**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29楼230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6年5月17日 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市******中心,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133****6781,传真: /
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29楼2303 ,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5908
联系人:林贤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