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银行三合支行装饰工程(项目编号:****),于2026年5月20日14时40分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成员:**市****公司
投标报价:698800.00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谢法炯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03596.67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丁建辉
第三中标候选人:**省安泰****公司
投标报价:693927.38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夏丽
公示期: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39****6037 133****5766。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公示发布媒介为****官网(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毅 施保良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6037 133****5766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颍淮大道488****广场商办楼22楼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