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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5-21 |
| 名称: | 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中部换流站接地极极址)》的批后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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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目**中部换流站接地极极址)》经****批准同意。根据《******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原因
为了加快推动**清洁能源送电粤港澳大湾区、提升大湾区能源保障能力、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并促进电力技术创新,完善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供电系统,亟需建设**中部换流站接地极极址。**中部换流站接地极极址作为该工程的核心配套设施,其功能是构建稳定的电流回路,保障特高压输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是实现“藏电入粤”的必要前提。
依据《******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属于“情形一: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落实规模”。为推动项目建设,本次方案拟使用0.0598公顷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保障藏粤直流工程**中部换流站接地极极址的用地需求。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方案落实地块位于**县安墩镇大布村,共1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WLS01,面积0.0598公顷。落实地块涉及项目属于《******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开发区****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符合用途管制政策、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落实地块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管控要素,不涉及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使用的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厅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定期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0.0598公顷,确保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批准机关:****
五、批准日期:2026年5月19日
六、公告方式
****政府信息公**台:****门户网站
(二)现场公告:落实地块现场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落实****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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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