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8013
邮 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危险品仓库和丙类仓库项目 | ****开发区协鑫西路2号 | **** | ******公司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危险品仓库1座(470.49m2)、丙类仓库2座(479.28m2、629.55m2)。并配套建设仓库管理软件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系统、防爆照明系统、通风系统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认真制订和严格实施施工方案,须采用先进的作业设备和作业方式。 2、做好危险品仓库、装卸区、应急事故池(罐)等区域的防渗防腐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并按《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 |
| 2 | 筑飞特种金属****公司年产1000吨航空特种金属材料及紧固件项目 | ******开发区六里塘东、**** | 筑飞特种金属****公司 | **科****公司 | 本项目利用自购土地(22535.9m2)**金属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不锈钢棒材500吨、高温合金棒材10吨、钛合金棒材390吨、其他丝材产品100吨的生产能力。 |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前道清洗废水、后道精洗废水、冷却废水经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为“预收集+斜管沉淀+A/O+MBR+过滤+离子交换树脂+蒸发结晶系统”)处理后回用至水淬用水、循环冷却塔用水及碱洗塔用水。全厂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同****工园区配套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共设3个排气筒。废气污染物包括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氢、氨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 3 | ******公司**年产100万套车规滚珠丝杠产品项目 | **省**市浮桥镇银港路69号长****社区3#厂房一、二层 | ******公司 | **和泽****公司 | 本项目租赁**市浮桥镇银港路69号长三角未来科技产业园现有3#厂房3567.8m2。**传动部件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0万套车规滚珠丝杠产品的生产规模。 |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全厂生活污水须收集后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VOCs。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