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体系,提升评标专家库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评标专家队伍建设,保障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开展,按照省市招标投标领域****工作部署,依据《****运输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交规范〔2025〕11号)和《****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公共**交易管理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对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全面落实专家库管理要求,拟对**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库交通工程专业评标专家进行调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专家准入条件执行标准
本次专家调整严格执行以下准入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四)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五)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
(六)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项所称的“同等专业水平”是指:1.取得国家相关注册职业资格(职业资格分一、二级别的须取得一级注册证书);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8年并取得国家二级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二、资格复核及调整情况
对**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库交通工程专业现有91名专家开展全面资格复核,从严对照“年龄、专业类别、从业年限、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准入条件逐一核查核实。
经复核,陶**等38名专家因“年龄到期、工作单位变更、执业资格失效、专业能力不达标”等原因,已不再适宜担任交通工程专业评标专家(相关人员名单详见附表《**省综合评标(评审)(交通工程专业)专家库**分库清退专家统计表》)。拟取消上述人员交通工程评标专家资格,退出专家库,不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交通工程项目评标。
三、公示期限及异议反馈
本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反馈。
联 系 人:关文娟
联系电话:0933-****122
联系地址:**市**区来远路197号****建设管理科
附件:**省综合评标(评审)(交通工程专业)专家库**分库清退专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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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